氣動切斷閥技術規格書本技術規格書包括氣動切斷閥在設計、製造、材料、測試、檢驗、運輸和驗收等方麵的低要求。 2 名詞定義 投標商: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參加投標競爭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供貨商:是指按照本技術規格書的要求為業主/買方提供氣動切斷閥的公司或製造商。 製造商:一個進行或控製產品的設計、製造、評定、處理和存儲等階段,使其能對產品持續 地符合有關要求負責,並在那些方麵承擔全部責任的位於一個或若幹個固定地點的法人組織。 分包商:為供貨商提供氣動切斷閥的公司或製造商。 業主:項目投資人或其委托的管理方。 買方:與供貨商簽訂氣動切斷閥采購合同的法人。 3 氣動切斷閥技術規格書項目總體要求 1)本技術規格書規定的內容為本次采購的氣動切斷閥及其附件的低要求,並不減輕供貨 商為業主/買方所提供的氣動切斷閥及其附件及附件在設計、製造、裝配、檢測、試驗、性能和 安全等方麵所負的全部責任。 2)供貨商(含分包商,下麵同義)應根據本技術規格書和其它相關的文件為業主提供所要 求的產品,並對所提供本工程使用的氣動切斷閥及其附件的技術、質量、進度、服務負全部責 任。 3.1 對製造商要求 3.1.1 製造商應具有與產品設計、製造和銷售產品的營業執照,具有與產品設計、製造相關的 ISO9001 質量體係認證證書、ISO14001 環境管理體係認證證書及防爆證書等。 *3.1.2 製造商設計製造的相似工況下的同類產品成功應用 2 年以上的業績至少應具有 3 項。 3.2 對投標商要求 3.2.1 投標商應按照本技術規格書和招標文件的其他要求編製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包括 部分 9.1 條所規定的技術文件。 3.2.2 投標商可以提出適合於本技術規格書要求的其他產品方案和修改建議,但投標商必須在 投標文件中對這些建議闡述足夠的理由。 3.2.3 投標商所提供的產品應是製造商成熟可靠的產品,業主/買方隻接受經過實際生產驗證的 產品。經過實際生產驗證的產品的定義是:該產品在類似的操作條件下,不管在任何地方至少已經連續安全地運轉 2 年以上,沒有發生由於產品本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 3.2.4 投標商必須提供類似產品的使用業績和該類產品近2年來在類似操作條件下的使用情況。 3.2.5 如果投標文件中的其他產品方案或局部的修改建議獲得業主/買方的同意,並且投標商成 為供貨商時,業主/買方將簽署一份同意的書麵文件,並將其納入訂貨文件中成為訂貨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3.2.6 投標商應對本技術格書中規定要提供的產品、備件及工具費用分項報價。 3.2.7 投標文件中,對本技術規格書內沒有規定而投標商認為需要配套提供的所有附屬產品和零件也應加以說明,其費用也應分項報價,以供業主/買方選擇。 3.2.8 產品報價應包括所有技術服務的費用、包裝費用及運送到地點所需的費用。該報價為固定價。 3.2.9 業主/買方保留變更和解釋技術規格書的權利,所有變更以書麵形式通知所有投標商。 3.2.10 投標商如發現業主的技術規格書中有矛盾之處,應書麵通知業主/買方,以便業主/買方予以澄清。 3.2.11 投標商對本技術規格書的響應 1)投標商對本技術規格書中帶符號“※”的條款應逐條作出響應和說明,並填寫如下列格式 的響應表,對每一項,投標商必須在適當的框內畫上記號,沒有說明或不回答的條款將被視為 不響應。 2)投標商對本技術規格書中未帶符號“※”的條款若有偏差也應填寫在下表內,未填寫的條 款將被視為響應。 注:上表中符號說明 E:加強。能更好的滿足該條款的要求。 C:響應。無保留的接受該條款。 V:改變。投標商對要求(數據)有小的改變,投標商應說明。 A:替代。提出另一方案,投標商應說明。 N:不適用。投標商應說明理由。 X:除外。不接受,不提供該性能,投標商應說明理由。 3.3 對供貨商要求 ※3.3.1 供貨商提供產品的證書要求 供貨商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上產品認證機構頒發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麵的產品認證書。 ※3.3.2 供貨商業績和經驗要求 1)供貨商應能對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投標書中應說明投標商的維修能力和方式。 2)供貨商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詳見采用規範、標準及法規)。所有單位全部采用單位製 SI。 3.3.3 供貨商承諾 1)供貨商為產品的總成方,對產品的質量、可靠性、使用壽命、運輸、技術服務與相關責任應進行承諾。該承諾被認為是合同需執行的內容。 2)供貨商應對產品的設計、製造、供貨、檢查和試運負有全部責任,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滿 足相關標準和規範以及規格書的要求,並經相關管理部門認定的檢驗機構鑒定合格的產品。 3)產品應是全新的、高質量的,不存在任何影響到性能的缺陷。 4)業主/買方使用時發生性能不合格等質量問題和運輸中出現問題,供貨商要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和費用。要求供貨商對上述情況做出保證。 5) 在業主/買方選用產品適當和遵守保管及使用規程的條件下,在質保期內產品因供貨商設計、製造質量而發生損壞和不能正常工作時,供貨商應該免費為業主/買方更換或者修理,如因此而造成業主/買方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供貨商應對其予以賠償。 6)供貨商應從係統長周期運行的角度來統籌設計、選擇、製造和供應,以及提供售後服務和,應利用目前適當的技術確保產品的安全可靠運行。對現場安裝、維修、檢查,供貨商應有一定的能力。 7)供貨商應對產品的供貨進度與相關責任進行承諾。該承諾被認為是合同需執行的內容。 8)供貨商承諾可提供設備及其附件同型號、規格的備品備件,並供應時間不少於 5 年。 3.3.4 對供貨商提供技術文件要求本技術規格書規定的內容為本次采購的產品的低要求,並不減輕供貨商為其所提供的產品機構及附屬設施的設計、製造、裝配、檢測、試驗、性能和安全所負的全部責任。供貨商提供的技術文件中必須按照本技術規格書中本部分 9.2 條的要求提供相關技術資料或圖紙。 供貨商應對提供的產品的質量、可靠性、使用壽命、技術服務、相關責任等作出承諾。由業主/買方簽發的對產品設計和製造變更的提議或建議,並不能免除供貨商認可本技術規格書的所有要求或履行承諾時的任何責任。 供貨商所提供的產品的結構、材質和性能指標必須和投標文件的描述一致,如供貨商提供的產品與本技術規格書要求不一致,應在設計聯絡會上或以文件的形式單獨明確提出,待設計批準後方可實施。對供貨商未明確提出的變更,均視為違約。 3.3.5 對供貨商承諾的驗證手段和欺處理產品采購招標在開標以後的所有時間內,業主/買方保留對供貨商提供的投標資質、認證等證明文件進行驗證的權力,如發現與事實不符,可立即廢除該標書;對於已經授予中標函的,招標方有權取消授標函,並將視對工程的影響保留索賠的權利;對於已經簽定合同的,招標方將保留索賠的權利。  ※4 氣動切斷閥技術規格書設計與製造 4.1 總則 1)本次提供的氣動切斷閥供貨商為終供貨商,其配套產品質量由氣動切斷閥供貨商全麵負責。 2)氣動切斷閥應根據“氣動切斷閥數據表”要求配置相應的閥體、防爆電磁閥、防爆閥位回信器(閥位開關)、氣動執行機構、過濾器、減壓器、壓力表、氣動管閥件等設備。供貨商應能成套提供以上設備和與其相關的附件,並在氣動切斷閥發貨前由工廠進行組裝並對全部功能進行合格測試。 3)切斷閥閥體類型球閥和蝶閥,蝶閥應采用三偏心式結構,具體要求見數據表,氣動切斷閥同工藝管道連接全部采用法蘭連接方式,非進口產品法蘭執行標準 HG/T 20615-2009 RF,進口產品法蘭標準是 ASME B16.5 RF。
4)對於切斷閥的閥體材質,應選用適合工藝條件的材質,證閥門在溫度和濕 H2S、 CO2腐蝕環境下能正常使用。閥體材質等級應不低於管道材質等級。 5)對於特定切斷閥執行機構的行程/扭矩要求取決於: — 該閥門尺寸; — 該閥門結構及類型(等級係列); — 閥前後大壓差; — 操作溫度和環境溫度; — 管線內流體類型; — 閥杆尺寸; — 管線工作壓力等。 閥杆行程和需要的扭矩應從閥門供貨商獲得,決定執行機構選擇的其它因素有閥門開關速度、控製方式等。 6)執行機構和閥門應在裝配後整體供貨,並且在工廠設好執行器的位置上下限和位置限位開關。執行機構和閥門的總體裝配和調試由閥門供貨商完成。 7)在安裝過程中,執行機構應能根據需要改變相對於閥門的方位,至少四個方位,電液執行機構配套的與閥門連接的法蘭盤及連接軸應方便更換及現場方位的調整。 8)本技術要求為所用氣動切斷閥的主要技術性能和檢驗要求,並不包括氣動切斷閥及執行機構設計、製造、測試、總裝和發運所應遵循的所有技術文件。供貨商按本技術要求和執行標準進行生產、檢驗,並對氣動切斷閥配套的完整性、可操作性、適用性負責。 9)氣動切斷閥必須充分考慮到介質中攜帶的顆粒雜質造成的閥芯、閥座與球麵的磨損,應做好必要的硬度處理。 10)應用於酸性環境的碳鋼承壓部件需要考慮抗 SSC 及 HIC 試驗驗證材料的耐酸性環境的能力,並提交合格試驗報告。按每個製造工藝做一次 HIC 和 SSC 試驗。 若製造商可以確保原材料的抗 HIC 和 SSC 性能,且能提供類似酸性環境中使用五年以上業績及書麵證明,並提供相應的抗 HIC 和 SSC 試驗報告,則可以免於 HIC 和 SSC 試驗。 所有試驗程序應滿足 NACE MR0175/ ISO 15156 的要求。 抗 SSC、抗 HIC 試驗要求如下: (1)HIC 測試 采用 NACE TM0284 標準,測試溶液:A 溶液;測試時間:96 小時。 每個試樣的 3 個截麵的大允許平均比率不應超過下述指標: 裂紋長度率(CLR)≤15%, 裂紋厚度率(CTR)≤5%, 裂紋敏感率(CSR)≤2%。 報告中應提供所有裂紋的金相照片或圖表。 隨測試報告附試片表麵的氫鼓泡照片。 (2)SSC 測試 按照 ISO 7539-2 或 ASTM G39 標準采用四點彎曲試件進行,測試溶液:NACE TM0177 的 A 溶液。測試加載應力:80%AYS(實際屈服強度); 測試時間:720 小時;收指標:在 10 倍顯微鏡下觀察,試樣在受拉力麵上不得有任何SSC 表麵裂紋或開裂。 10)閥門閥體應逐件硬度試驗。材料硬度應控製在≤ 22HRC;如果相關材料標準的大允許硬度值低於 22HRC,則應執行更低的大允許硬度值。 11)氣動切斷閥閥座的泄漏應能夠達到Rate A 級(軟密封)或 Rate B 級(金屬密封),標準為ISO5208。 12)隔爆電磁閥、隔爆閥位回信器、氣動執行機構應按照閥門在惡劣的操作條件下工作進行選擇,並且要求有一定的安全係數。執行機構整體組裝應該是密封的,適合於戶外操作。 13)氣動切斷閥手動操作靈活方便。 14)閥門泄漏量、開關時間等關鍵參數應滿足數據表要求。 *15)閥門所有配套提供的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不低於 ExdⅡBT4Gb,防護等級不低於 IP65。 16)氣動管路材質采用 316 不鏽鋼。 4.2 閥體 1)應采用軟密封或金屬密封,詳見數據表要求。 2)閥門要求采用全通徑,閥芯不得縮徑,應滿足“氣動切斷閥數據表”的流量要求。 3)由供貨商根據溫度確定是否采用伸長型閥杆,投標書必須對閥門的使用溫度進行說明,以保證閥門在高溫下的使用性能。 4)閥門應能適應水平或垂直安裝。 5)氣動切斷閥根據需要配置手輪機構(見“氣動切斷閥數據表”),手輪或軸承的固定應使用螺栓或螺母壓緊,不允許使用彈性卡環,順時針轉動手輪時閥門關閉。 6)操作閥門的頂裝手輪或側裝齒輪箱手輪在關緊閥門時全壓差下能達到零泄漏並應能正常操作,手動操作力不大於 200N。 7)閥體一側應標注流體流動方向。 4.3 執行機構 1)氣動執行機構應包括氣動驅動裝置、電磁閥、閥位回信器、過濾器、減壓器、壓力表等。氣動驅動裝置應為氣缸式結構,所選用的執行機構本體、電磁閥等均能達到無油潤滑條件。 *2)執行機構的輸出力矩的大小應能操作惡劣操作條件下的閥門。執行機構輸出力矩要留一定的安全係數,普通的閥門安全係統應不小於 1.5 倍,特殊結構的閥門可根據廠家的要求進行配置,以保證在大壓差下平穩操作閥門。 3)閥門及其閥杆等機構應能承受執行機構造成的大扭矩。 4)在安裝過程中,執行機構應能根據需要改變相對於閥門的方位。 5)執行機構應能提供閥門狀態反饋信號,至少應提供以下狀態信號:閥門全開和閥門全關信號。 6)開關型執行機構的定位精度應高於 2%,重複性和遲緩率不大於全行程的 1%,死區應是可以調整。 7)執行機構根據需要選用故障保位型、故障開型和故障關型可選,具體要求詳見數據表。故障包括氣路故障和電路故障。 8)在開或關的操作中,執行機構的動作時間應根據閥門數據表要求進行選型。 9)執行機構要求采用氣缸,低動作氣源壓力為 0.4 MPa(表壓)。提供氣源壓力為 0.4~0.7MPa(表壓)。 10)空氣過濾減壓器應配帶所需的快排裝置、氣動管路及接頭。氣路管線及接頭選用材質應不低於 316 不鏽鋼,壓力表使用塑殼或全不鏽鋼外殼。閥門所有氣動管路保證零泄漏。 4.4 電磁閥和閥位回信器 1)應提供英國 Bifold、美國 ASCO 和德國 Herion 或同等的低率防爆電磁閥, 24VDC 電壓等級,功率≤4W,其防爆等級不低於 ExdⅡBT4Gb。電磁閥宜采用直動型電磁閥,材質 316 不鏽鋼,帶一體式防爆接線盒和接線端子,環境溫度:-40~80℃,直動型電磁閥的 CV>=0.6。 2)閥位回信器采用 TopWorx、Westlock、Honeywell 或同等的隔爆型雙閥位開關,防爆等級不低於 ExdⅡBT4Gb,觸點容量 24VDC, 2A,1 個用戶端電氣接口 3/4”NPT(F)。 3)當閥門故障或氣源中斷時,電磁閥應處於安全位置。電磁閥作用方式詳見“氣動切斷閥數據表”。 4.5 空氣過濾減壓器 1)空氣過濾減壓器應配帶所需的氣動管路及接頭。 2)氣路管線及接頭全部采用材質應不低於 316 不鏽鋼。 3)氣路管線和接頭應留充足的備用量。 4)空氣過濾99精品欧美一区二区蜜桃免费采用 Fisher、NORGREN、SMC 等品牌,閥體和杯體等材質為不鏽鋼,環境溫度:-40~80℃,Cv>2(流量大於 2000 升/分鍾)。 4.6 法蘭、螺栓、墊片 1)當切斷閥采用蝶閥,且為夾持式結構時,配套夾持法蘭、墊片及緊固件由閥門提供,螺栓材質 35CrMo,螺母材質 30CrMo,提供 120%裕量的螺栓、螺母。墊片材質為 0Cr18Ni9 纏繞式墊片,墊片應帶 300%裕量。 2)其他為法蘭連接的閥門安裝所需的配對法蘭、螺栓、螺母、墊片由買方提供,不屬於供貨範圍。 4.7 其他 1)“氣動切斷閥數據表”對氣動切斷閥的工藝參數及性能要求作了規定。 2)所購氣動切斷閥的具體計算選型均由氣動切斷閥供貨商根據“氣動切斷閥數據表”的參數進行選擇,並由設計單位確認,供貨商應對選型材質和各項技術性能負責。設計單位對所提供的氣動切斷閥計算工藝參數負責。 3)氣動切斷閥未出廠前,由於工藝參數變更導致閥門需進行調整,業主方有權對閥門進行變更調整。 4)當要求帶 PST 功能時,閥門應帶相應的測試硬件及配套的軟件,行程測試時閥門的動作範圍在 0~15°,動作角度應可調。 *5)當要求有安全完整性等級要求時,所提供的閥門(包括配套的電磁閥,執行機構和閥 門)應滿足相應的安全完整性等級要求,安全完整性等級應符合 IEC61508/IEC61511,其中執行 機構不低於 SIL2,電磁閥不低於 SIL3。SIL 認證機構應為德國 TUV、法國 BV、挪威 DNV 或 意大利 ECM 認證機構認證。  5 氣動切斷閥技術規格書檢驗與測試、記錄和拒收 5.1 檢驗與測試 5.1.1 供貨商應建立一套常規的、有文件記載的質量檢查製度,以保證所有影響產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操作性能以及運轉性能的各種因素都已經過考慮、試驗、鑒定和檢驗。對產品檢驗應符合下列條款規定: 1)出廠前供貨商根據相關標準進行檢驗; 2)業主/買方根據相關標準及合同進行檢驗; 3)有關質檢、環保、安全等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檢驗。 5.1.2 所有部件材料都應是新的,其性能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5.1.3 除了業主/買方規定要進行的見證試驗項目外,在產品的整個製造過程中的任何時刻,業主/買方可以到製造廠對所訂購的產品材料、製造和包裝進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供貨商應負責向業主/買方提供加工和裝配用的全部圖紙資料,檢驗工具和裝備、產品製造和檢驗的相關標準規範,以利於進行檢查工作。 5.1.4 供貨商確定了業主/買方規定要參加的見證試驗的日期後,至少應提前二十個工作日通知業主/買方,以便業主/買方能及時參加。 5.1.5 檢驗項目和試驗內容: 1)材料的檢驗和試驗; 2)無損檢測應按材料規範的要求進行; 3)外觀、尺寸及規格檢驗; 4)標牌標識是否完整、清晰; 5)閥體及密封進行試壓試驗等; 6)防爆標誌或本質安全設備的認證證書; 7)電氣、機械功能、開關時間、行程及扭矩等檢測; 8)氣路管線測試,保證零泄漏; 9)在製造商工廠按相關的標準測試方法對氣動切斷閥進行性能測試,測試合格後才能出廠。 5.2 記錄 記錄是指製造商在產品製造過程中所作的各種試驗報告、中間製造記錄、按規範要求進行 檢驗的數據報告以及鋼廠材料試驗報告等。以備業主/買方在驗收產品時和所進行的各種檢查時 使用,這些記錄在該產品或材料交貨裝運後,應保留至質保期滿後 6 個月。 5.3 拒收 5.3.1 業主/買方在檢驗和驗收產品時,如發現該產品及其零部件和材料若與合同規定的設計、選材等不一致時,或不符合相關標準和規範要求時,業主/買方有權拒收。 5.3.2 產品經業主/買方檢驗和接受之後,如發現該產品及其零部件和材料若與合同規定的設計、選材等不一致時而出現故障,供貨商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修理或更換產品構,以保證提供的產品*符合訂貨合同及相關標準和規範所規定的要求。 6 備品、備件及工具 6.1 投產與試運時所需備品、備件應由供貨商、提供,並在標書中列出。 6.2 供貨商應提供安裝、檢修維護、運行調整用的設備的工具。 6.3 由供貨商並經業主認同的運行期為兩年的備品、備件及維護時所需的工具應單獨列表,並單獨報價。 6.4 氣源壓力表按 50%提供備件,電磁閥按提供 5%提供備件,電磁閥密封圈和螺栓按不少於 50%提供備件。
 7 氣動切斷閥技術規格書銘牌 7.1 製造商應提供銘牌以正確標識設備各個部分的技術指標,並與供貨文件相一致。銘牌 上應至少給出下列信息: 1)產品係列號和型號; 2)供貨商名稱; 3)與產品對應的編號; 4)防爆/防護等級; 5)二維碼(至少包含以上信息)。 7.2 銘牌應由不鏽鋼製成且成矩形。 7.3 銘牌尺寸可按照供貨商標準確定,但銘牌上的文字應在安裝後清晰可見。 7.4 銘牌使用不鏽鋼自攻螺釘固定在產品上。 7.5 銘牌上的文字應在現場條件下保持清晰可讀。 7.6 銘牌上的文字為中文,單位為單位製。
 8 氣動切斷閥技術規格書塗層、包裝和運輸 8.1 防護塗層 8.1.1 產品外表麵塗層應遵循工廠標準及相關行業標準,保證表麵平滑、美觀、經久耐用。 8.1.2 若特殊要求,產品塗層顏色由業主/買方確定。由業主/買方提供色標。 8.2 包裝 8.2.1 產品在發運前,供貨商應對每台產品妥善地包裝,以避免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損壞。產品應固定在包裝箱裏,以免產品在運輸期間在箱內晃動。 8.2.2 產品包裝箱都必須在上麵或側麵或以其它方式刷上清晰可讀的運輸防護標誌,如防水、防曬、準倒置等標誌。 8.2.3 工具(如有)應單獨包裝並同工具清單一起發運,在包裝箱外應標明所屬的產品編號及“工具”字樣。 8.2.4 如果需要,對於易受水和濕氣損壞的產品及部件應進行附加保護,有不可排水的縫隙或空隙的部件應予覆蓋,以防止在整個過程中水和雜物進入。 8.2.5 所有包裝和保護材料應保持其牢固性,並在裝卸、運輸和儲存各個階段中發揮預期作用。 8.3 端麵保護 8.3.1 除焊接坡口外,碳鋼和鐵素體合金鋼材料的所有機加工和螺紋表麵應塗敷油溶性防鏽劑。 8.3.2 法蘭接口應用塑料法蘭蓋或鋼法蘭蓋保護和防水,在法蘭麵與法蘭蓋之間放置橡膠墊 片。如果使用鋼法蘭蓋則應采用下述相應尺寸的機製螺栓緊固: 1)對於 4 至 28 個螺栓孔的法蘭,至少每隔 1 個螺栓孔放置 1 個螺栓,少要 4 個螺栓; 2)對於 28 個以上螺栓孔的法蘭,至少每隔 3 個螺栓孔放置 1 個螺栓。 8.3.3 在放置保護蓋或帽以前,所有產品和部件內部應幹燥、無雜物。 8.4 運輸要求 供貨商必須遵守下列要求,除非有業主/買方的書麵指示,無任何例外: 1)不允許將貨物分成幾次、幾部分發運; 2)不允許不經出廠驗收就發運貨物; 3)不允許分包商將貨物直接向業主發運; 4)應將訂單中規定的由供貨商提供的貨物的安裝、調試和試運工具、配件和消耗品與貨物一同發運; 5)以安全、經濟為前提,按合同規定的成套範圍、時間將貨物運到地點; 6)如產品較重,需設吊裝環; 7)對於尺寸及重量較大的單個產品及其包裝件,供貨商應充分考慮沿途運輸條件限製,若供貨商認為有必要,應自行對沿途運輸條件進行細致的調查,確保順利運輸。 9 提交文件 供貨商提供的終文件和圖紙應采用中文。文字軟件采用 Microsoft Office2003,製圖軟件采用 AutoCAD 2006。 ※9.1 投標商提交的投標文件 9.1.1 所有提供的投標文件和圖紙均需有文件列表和編號。 9.1.2 所有投標文件和圖紙應采用中文,單位應采用單位製(SI)。 9.1.3 在投標過程中,供貨商應向業主提供 6 份如下的文件: 1)投標提供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目錄。 2)投標商及製造商介紹(包括各種資質和證書)。 3)近 2 年內所提供或製造氣動切斷閥應用在與本項目類似工程的業績(提供用戶證明資 料,應包含但不限於規格型號、數量、產品持續使用年限說明或業主評價、用戶名稱(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合同及發票等內容)。 4)按部分“項目總體要求”中的 5.5.5 條對本技術規格書條款逐條響應和說明,並填寫“技 術條件偏差表”。 5)由投標商補充完善的、完整的“氣動切斷閥數據表”(業主/買方提供“氣動切斷閥數據 表”的電子文檔)。 6)氣動切斷閥性能說明和對應的正規產品樣本。 7)氣動切斷閥選型設計方案(計算書)。 8)氣動切斷閥及其附件技術參數及材質選擇說明。 9)提供氣動執行機構滿足閥門扭矩選型要求的相關技術驗證文件; 10)氣動切斷閥及其附件的尺寸及安裝圖。 11)氣動切斷閥及其附件電氣接口規格尺寸。 12)詳細的產品材料清單和原產地說明。 13)詳細的分項報價及總價。 14)設備維護檢查方案。 15)提供詳細的排產計劃。 16)兩年備品備件清單及價格。 17)售後服務保證書。 18)采用的標準和規範。 19)質量保證手冊。 20)測試(試驗和檢驗)內容及應提供的書麵報告目錄等。 業主在收到供貨商提交供業主審查確認的文件後 1 周之內,將審查意見以書麵形式通知供 貨商。 業主對以上文件的審查確認,並不解除供貨商對其文件的完整性和正確性應負的責任和義 務。 9.2 供貨商提交的文件 9.2.1 需要業主/買方確認的文件 如果需要,供貨商應在產品開工製造之前提交下述文件供業主/買方審查確認,提交文件的 時間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2 周之內,文件數量為 3 套(中文或中英文對照),並提供用 U 盤儲存 的電子版文件 2 套,文字軟件采用 Microsoft Office2003,製圖軟件采用 AutoCAD 2004: 1)氣動切斷閥選型相關文件; 2)氣動切斷閥及附屬設備的主要部件材質; 3)對公用工程的要求; 4)供貨商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等。 業主/買方在收到供貨商提交供業主審查確認的文件後 5 個日曆日之內,將審查意見以書麵 形式通知供貨商。業主/買方對以上文件的審查確認,並不解除供貨商對其供貨產品的完整性和 正確性應負的責任和義務。 ※9.2.2 用於業主/買方做安裝設計的文件 供貨商應在收到業主/買方的審查確認意見後 2 周之內,提供如下內容的文件供業主用於施 工圖設計,文件數量為 6 套(中文或中英文對照),並提供用 U 盤儲存的電子版文件 2 套,文字 軟件采用 Microsoft Office2003,製圖軟件采用 AutoCAD 2004: 1)氣動切斷閥準確的設備外形尺寸、安裝尺寸、接管位置、公稱直徑、壓力等級、支座或 底板詳細尺寸和地腳螺栓的規格及布置圖、設備自重等; 2)對公用工程的要求; 3)電纜接入氣動切斷閥各電氣部件防爆接線盒(箱)的方式、位置及尺寸; 4)供貨商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交貨時,供貨商應隨產品給業主提供下列資料 8 份: 終提交的文件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裝箱清單; 2)安裝使用說明書或用戶手冊; 3)裝配總圖; 4)本技術標書要求的所有其它測試報告和合格證書; 5)所有部件的詳細圖,包括參考牌號和材料規範; 6)產品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書; 7)氣動切斷閥原產地證明; 8)其它業主需要的文件; 9)供貨商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所有提交文件、圖紙和計算公式都應采用單位製(SI),並且為中英文對照版。 10 技術服務 10.1 現場服務 10.1.1 供貨商應提供產品的安裝程序。 10.1.2 供貨商應提供現場安裝需要的特殊工具。 10.1.3 供貨商應派有經驗的工程師到現場指導安裝。當業主通知供貨商要投產運行時,供 貨商應配合試運和調試工作。 10.1.4 當設備出現故障或不能滿足操作要求時,供貨商應排除故障。 10.1.5 當設備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時,供貨商應根據業主的要求派有經驗的工程師到現場進行。 10.1.6 技術服務的費用由供貨商承擔。 10.2 培訓 10.2.1 供貨商應提供對操作人員的安裝和維護培訓工作。 11 驗收 11.1 工廠驗收 交貨前兩個月通知業主/買方,由業主決定是否派工程師到工廠進行預驗收。檢查產品加工 過程中質量記錄、產品性能檢驗報告、聯合調試等有關情況。且由業主/買方簽字準予發貨。 11.2 到貨驗收 貨物到達業主/買方庫房(或現場)後,由供貨商派人員參加拆箱驗收。並由業主/買方 代表、供貨商簽字確認。 11.3 調試、安裝驗收 產品在現場由供貨商派現場服務工程師進行後檢查調試並指導監督安裝。並由現場監理、 施工單位、現場服務工程師簽字確認。 11.4 終驗收 工程全線試運全壓保壓 72 小時以上,滿足性能要求後由業主/買方、供貨商簽字確認。 12 售後服務 12.1 若產品產地位於境外,供貨商在貨物清關和商檢過程中,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業主 /買方的要求,提供貨物單據、證明材料等文件,配合業主/買方辦理通關商檢。 12.2 在質保期內,當產品出現故障或性能不能滿足要求時,供貨商應按業主/買方要求排 除故障,直到業主/買方滿意為止。 12.3 在質保期內,當產品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時,在業主/買方的要求下,供貨商應派有 經驗的工程師到現場進行。 12.4 當業主/買方需要供貨商提供現場服務時,供貨商應在 24 小時內作出答複,(如必要) 在 48 小時內派服務工程師到現場。確需境外派員時不超過 20 個日曆日。 12.5 在質保期內,供貨商負責對業主/買方提出的質量異疑做出書麵明確答複。確屬質量 問題時,供貨商應及時采取保護措施且負責免費更換。並相應延長其質保期。 12.6 產品壽命期內,供貨商應確保所有零配件的供應。 12.7 供貨商對零配件的供應,境內調配時間不超過 48 小時,境外調配時間不超過 20 天。 13 保證與擔保 供貨商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在質保期內不出現設計、材料和製造工藝的缺陷。在質保期內, 如果出現任何缺陷或故障,供貨商應免費提供更換、維修和裝運以及現場勞務服務。質保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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